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6年启东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
1.根据《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用值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2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6年启东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服务项目。
1、按照南通生态环境局要求,按月开展启东经济开发区纳入限值限量管理的企业(约125家)大气、水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工作,对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按要求报送企业用值用量情况。
2、其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与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核算相关的所有工作。
1、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市场询价表于2026年2月14日17:00 前,送或寄的地址为: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线、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完成2026年上半年度核算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全年核算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50%。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交甲方财务审批入账为付款必要条件。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记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受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注:1.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包括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安全排查的成本、管理费、利润、人工、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现场调查勘测、数据采集、交通差旅费、税费、运输、 保险、检测验收(含复检费)、技术评审、专家评审、售后服务、报告编制费用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本项目与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的费用。服务费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